在全区开展扎捆滚动监督检查和延伸巡察暨清理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上讲话

时间:2022-05-02 08:1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全区开展扎捆滚动监督检查和延伸巡察暨清理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在全区开展扎捆滚动监督检查和延伸巡察暨清理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上讲话

同志们:

刚才,X同志、X同志、X同志分别宣读了我区《扎捆滚动监督检查和延伸巡察工作方案》《清理村级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清理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的通告》,对两项重点工作开展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X同志传达了省委第一督查组对我市督查发现问题和市驻区督查组来区督查情况的通报精神,并就做好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扎捆滚动监督检查和延伸巡察及清理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开展扎捆滚动监督检查和延伸巡察、清理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聚焦发现解决基层突出问题、破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物质基础。

开展扎捆滚动监督检查和延伸巡察,是市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做深做细市县巡察和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在实践中拓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乡村组织振兴的一项重要改革创新举措。今年,矿区大事要事多,石钢等重点工业项目、道路交通工程、旅发大会承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中心工作现已全面铺开,许多工作的主战场都在农村社区,能否圆满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村基层组织。今年以来,全区各社区“两委”班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信访稳定等地方群众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工作作风得到了锤炼、素质能力得到了提升,但对照方案中指出的6个方面突出问题,我们一些社区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我们要按照市委要求扎实开展好监督检查和延伸巡察工作,全面、准确、深入地摸清农村社区实际情况、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不断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力和群众满意度。

开展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政策,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抓”。省市委主要领导也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安排,特别是省委常委、组织部长X同志到我区调研时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作为了一项重要内容,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农村集体经济在全区、全市,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清理村级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是市委结合全市实际,为规范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和各业租赁行为,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依法合规、健康持续发展壮大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对标学习X区先进经验做法,把专项清理活动作为激发农村社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有力抓手,作为对基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实践检验,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注重查巡实效,全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对农村社区开展扎捆滚动监督检查和延伸巡察,是我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做出的重大决策。今年3月,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我区选取横涧乡3个社区作为查巡工作首轮试点,对东岗头社区、赵村店社区进行了扎捆监督检查,对X社区进行了延伸巡察。实践证明,对村(居)开展查巡是提升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有效手段,各级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各社区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查巡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一是力量要精干。向各社区派驻的扎捆滚动监督检查组和延伸巡察组战斗力强不强,是查巡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区纪委监委要在全区范围内精心挑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充实到监督人才库,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
要认真组织好对查巡工作人员,特别是抽调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专题培训和以干代训相结合的方式,让他们尽快进入工作状态、胜任工作要求;
要严格执行异地监督和回避制度,确保查巡组人员构成合理合规。

二是准备要充分。各查巡组进驻社区前,要通过向有关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查阅社区档案等形式详细了解被查巡社情、党建、信访等有关情况,确定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区纪委要督促各社区按要求加快完善“一村一档”,为查巡工作组及早提供被查巡社区各项基础资料。

三是纪律要严明。查巡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查巡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不得通风报信,不得接受被监督和巡察对象的宴请、礼品,不得干涉影响社区正常工作开展。各查巡组组长作为查巡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深刻认识到矿区地域面积小、人际关系紧密这一特点,严格教育、监督、管理组员,确保查巡组纪律严明、令行禁止。被查巡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正确对待查巡工作,不包庇、不隐瞒,实事求是向工作组反映情况、提交资料。

四是重点要突出。各查巡组要紧紧围绕“五个着力发现”和“一个重点整治”,充分运用好开门迎访、入户走访、重点探访、跟踪追访等工作方法,深入到群众中察实情、兜实底;
要严格执行“六必访”工作原则,切实做到一户不落、一个不少;
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诉求,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照单全收,决不允许选择性受理。

五是整改要到位。发现和推动问题解决是查巡工作的落脚点和着力点,要按照边查边改、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全部整改的原则,全力做好监督检查和延伸巡察后半篇文章。对于查巡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社区党组织要照单全收,切实承担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按照整改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将各项整改任务逐项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到位。各查巡组要认真组织好问题整改“回头看”,逐项实地查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坚决防止在问题整改上摆样子、走过场。区纪委监委要加强督导,严肃追究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坚定信心决心,推动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法律和政策性强,必须突出重点、明确目标,积极有效稳妥推进,确保实现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承包人利益、增强农村集体“有钱办事”能力的一举多赢。

一要坚持培训先行,精准把握政策法规。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区委组织部负责,根据我区实际,及时编制培训教材,将《合同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X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等相关法规和中央、省、市有关政策列入培训内容,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乡镇和社区抓好培训。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按照“直接培训到村一级”的要求,开展好对乡镇农经站全体成员、乡镇包村干部和社区“两委”正职、会计、财务人员的培训,真正使政策法规成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开展的基本准则,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要坚持全面摸排,准确掌握现状底数。要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农村集体与社会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订立的不同形式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全面排摸、分类登记,并对经济合同订立程序的合法性、内容条款的完整性、权利义务的合理性,以及合同履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审查,重点查找“两方面合同”中存在的“6类问题”,摸清现状底数,做好分类登记,为开展好清理规范工作打好基础。区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自身职能作用,对问题摸排、合同认定进行全程指导,确保在政策依据把握上精准、精准再精准,避免因认定不准留下后遗症。

三要坚持无一例外,确保问题彻底清理。对存在问题的合同,有关乡镇、社区要分类研究规范办法,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清理。对符合相关政策法规,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条款不完整、表述不准确、权利义务不对等的,要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价款或者报酬不合理的,要在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价款或者报酬;
未签订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的,要及时补充签订;
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要及时督促相关方尽快履行。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不利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的,要一律视为无效合同,坚决予以废除终止。

四要坚持源头治理,形成长效常态机制。在全面清理规范的基础上,要从制度层面着手,健全机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杜绝相同相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负责,要按照全市专项行动现场会要求,尽快制定我区农村社区“三资”管理制度性文件。各乡镇、社区要严格执行“村财乡管”制度,确保各类资金支出合理规范。要定期对乡镇农经站工作人员、社区“两委”正职、会计、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及时将规范集体经济行为方面的新政策新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要加强把关指导,各农村社区经济合同签订前,必须经乡镇农经站对资产资源进行评估,对合同条款进行把关,从源头上保证集体利益不受侵害。要建立定期清查机制,以乡镇为单位,定期检查所辖社区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的,及时纠正规范。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社区每半年要将集体经济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强化组织保障,全力推动扎捆滚动监督检查和延伸巡察及清理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强势开局

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好扎捆滚动监督检查和延伸巡察、清理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区级领导要按照分工,加强对分包社区指导督促。区纪委监委、巡察办、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要按照上级部署和方案要求,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各乡镇要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详细实施方案,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所辖社区的领导,指导各社区做好相关工作。各农村社区作为责任主体,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遮掩、不避短,切实抓好整改清理工作。

二要定期督导调度。各牵头责任部门和区督查办要采取定期调度、座谈交流、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乡镇(街道)、社区,要提醒约谈;
对问题严重的,要视情况问责追责。在工作推进中,要克服一般化、表面化的工作思路,注重结合各自发展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特色举措,真正解决一批有影响的难点问题,以实际成效触动和警醒农村社区党组织和基层干部,推动社区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三要严厉打击震慑。区委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参与监督检查和延伸巡察、专项清理行动,进一步扩大涉黑涉恶线索来源渠道,深挖背后“保护伞”。对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紧追不放,一查到底。确实有问题的,要从重从快、坚决彻底打击到位,决不允许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损害群众利益,为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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