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教育工作要点(完整)

时间:2022-04-30 01:27:1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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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教育工作要点(完整)

2022年是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我省将召开第十二次党代会。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是全省教育系统工作的主线。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重大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服务“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奋力推进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化“四史”教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做好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项行动,让广大师生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

2.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配套制度,开展党建工作品牌和优秀“支部工作法”宣传推广活动。推进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修订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管理办法,出台民办高校党委会议事规则,加快推进党建要求进章程,深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抓好《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贯彻落实,完善中小学党建工作规范制度,加强党对中小学校全面领导。提高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新时代关工委建设。

3.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加强党对学校全面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好教育系统党风政风校风学风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推动建设高校廉洁文化教育基地。持续用力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督促指导高校健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对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政治巡察,抓好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动形成严的氛围,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4.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完善高等职业院校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领导人员队伍。成立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省支持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奖励办法》,制定教育系统贯彻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抓实人才“引、育、用”工作。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抓好重大人才工程,实施高校院士后备人选培养计划,大力培养战略科学家。完善“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名师评审机制,利用“西部振兴人才岗”支持高校引进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和区域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加强直属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开展“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活动,提升政治能力、谋划能力、执行能力、沟通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推进直属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

5.全面提高学校思政工作质量。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施“大思政课”建设方案,继续实施“课程思政百千万工程”,推进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思政课集体备课平台资源建设和思政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开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的研究阐释。按标准配齐配强思政工作队伍,加强思政教师队伍研修培训工作。统筹推进本硕博、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建设一批大中小思政工作一体化基地。构建网络思政新格局,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大中小学生德育工作。充分发挥“五老”优势,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和“读懂中国”活动。

6.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牢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压实高校党委主体责任,实时监测意识形态工作特别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涉校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各地各校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制订《**省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预案》。持续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巩固提升学校安防建设成果。制订《**省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推动落实清单制管理,印发《**省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岗位责任清单参考模板(学校管理岗位)》,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制订完善安全稳定工作岗位责任清单。制订《遏制学生非正常死亡末端发力终端见效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开展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安防战术)培训。优化教育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处置等流程机制,加强高校网络理政平台建设。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中小学食堂智能化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40%。抓紧抓细校园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健康。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7.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稳妥有序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加快“公参民”学校“民转公”工作,做好“民转公”学校教师安置等有关工作,优化义务教育公民办结构,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实行全省统一平台招生,将省域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5%以内,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15%以内。制定《**省民办高等学校年检实施办法(试行)》,指导市(州)做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年检,健全民办学校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持续深化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健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支持政策,指导民办学校理顺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健康发展。

8.持续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巩固成果、健全机制、扫除盲点、提升水平、维护稳定、强化督导。完善“**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实行教员学员实名制管理,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等情况作为主要评价内容。开展校外培训联合执法巡查,重点查处“营转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非学科类机构开展隐形变异培训、“注销停办”等无证无照黑机构开展“地下”培训。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考试管理和课堂教学管理,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开展“百名校长亮方案、千名教师献优课”课后服务课程设计展示,建设“云教1+1”中小学在线课后服务平台。

9.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构建“三全育人”格局和“五育并举”体系,推进体教融合、医教结合。深入推进“健康**”学校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三年计划、体育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行动计划。实施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计划,做好科学识别、实时预警、专业咨询和妥善应对。做好**第**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省级协调工作,举办“贡嘎杯”青少年校园体育赛事等育人活动。从严管理面向全省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组队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推进中考美育改革试点。加强劳动教育、综合实践(研学实践)工作,指导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和实践基地建设,编写劳动教育教材,开展大中小学生劳动素养发展状况监测。开展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学生军训工作。

10.铸牢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与中小学德育和高校思政工作紧密融合。做好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国家统编教材推行使用工作,确保2022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全覆盖。全面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相关课时,全面强化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稳妥有序推进民族中小学(民族班)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混合住宿。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校园舞台剧展评活动,启动普通高校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

11.加快构建教材建设管理体系。成立**省教材委员会,组建大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建立教材编审专家库,督促指导各地各高校健全教材领导和工作机制。印发**省中小学教材、职业院校教材、普通高校教材等管理实施细则,全面规范教材、教辅及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严把教材审核关。编制2022—2023年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目录。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规划教材建设,做好地方课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培育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做好民族文字教材编译和初审工作。

12.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指导各地“一地一策”推进落实,重点推进民族地区、农村地区“职业技能+普通话”教育培训融合工程和45周岁以下农村留守妇女学普用普培训工程,实施学前儿童“童语同音”计划、民族地区“学前学会普通话2.0”行动,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话达标工程。巩固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推动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推广普及与社会服务“双轮驱动”,培育建设国家和省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开展语言文字研究。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经典润乡土计划,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建设,创新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省2022年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

三、坚持人民至上发展理念,促进教育公平成果普惠

13.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督促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和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政策要求。完善中职生均拨款和省属本科高校绩效拨款办法。落实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制定公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调整方案。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全面加强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推进学生资助一网通办,加强资助育人工作。

14.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紧扣全省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推进基础教育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实施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指导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推进“四个一”学校示范引领工程,加大优质公办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推进招生入学规范化管理。探索拔尖类人才早期识别与培养路径,通过建设早期培养平台、试点弹性学制、中考保留自招批次等途径,实施特才特招。

15.补齐教育事业发展短板。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指导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加强城镇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乡村幼儿园建设,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回头看”,指导各地试点推进幼小衔接,全面提升保教质量。规范民办普惠园办园行为,提升新开办民办幼儿园质量。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工作。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启动县中托管帮扶工程。推进民族教育“十年行动计划”、“大小**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工程”、“一村一幼”计划及“涉*州县民生实事”和“三区三州”教育项目,落实15年免费教育。启动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遴选一批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持续改善中小学校洗澡如厕条件。

16.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行为。统筹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加强“**终身学习在线”等平台建设,完善数字化社会教育和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扩大社区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全省各级开放大学建设,改善老年大学办学条件,开展“智慧助老”等教育培训活动,提升老年教育水平。通过中小学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面向**万名中小学生家长开展教育培训,宣传贯彻“双减”政策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正确的成才观,推动家校共育助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继续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

四、发挥教育系统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7.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制定《新时代振兴**高等教育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对标竞进、争创一流”活动,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推进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递进培育”综合支持计划,加强学士学位管理,提升学位授予质量。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加快“高原”“高峰”学科建设。对接产业发展和区域布局需求,加快学科专业布局调整,全面加强基础学科、国家和省急需学科、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启动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探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打造一批现代产业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等,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大力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品牌项目建设,着力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和复杂问题的能力。遴选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组织申报国家级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办好第八届**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积极支持、协调推动**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经济区校区)建设,推进省部共建工作。

18.增强高校科技创新服务国家战略能力。申报教育部学科交叉中心(试点),推进交叉学科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发挥钒钛、玄武岩纤维协同科创平台作用,加强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工程技术中心、大学科技园等重大平台体系布局建设,积极参与天府实验室建设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推进有组织科研,提升高校服务国家战略的科技能力。支持高校参与国家“卡脖子”重大攻关任务和关键领域重大项目。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和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

19.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实施中职、高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落实“空小散弱”中职学校“一校一策”专项规划,出台《优化职业院校专业布局结构的实施意见》,整顿“空小散弱”中职学校**所。推进“双高计划”“中职三名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建设一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规划教材、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启动第二批省级产教融合示范项目,推动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实体化运作,出台混合所有制办学指导意见等产教融合相关政策,编印产教融合典型案例集,召开产教融合现场推进会,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扩大本科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范围,完善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展职业院校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建立学生实习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强化部门职责和问责追责。办好川渝“职业教育活动周”、“川渝杯”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挖掘职业教育重要政策、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认可度。

20.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推动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新政策。巩固拓展政策性就业岗位,扩大升学深造规模,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抢抓乡村振兴、**地区**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带来的新机遇,积极拓展江、浙、沪、粤沿海发达地区就业市场,鼓励毕业生创新创业、灵活就业,支持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基层就业。强化就业指导服务,搭建精准供需平台,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师资队伍培训,帮扶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推进就业指导“进支部、进宿舍、进家庭、进云端、进思政、进企业”。探索实施招生专业“红黄牌”制度,继续将就业工作与高校招生计划安排、经费绩效拨款挂钩。

21.振兴乡村教育赋能乡村振兴。以落实好省委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为牵引,依托片区规划推进学区制治理改革,促进乡村教育资源集中集约,发挥乡村中小学文化带动作用。持续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实施银龄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和“校对校”帮扶机制,引导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为乡村振兴输送实用人才。发挥高校人才、技术、资源等优势,主动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设精准帮扶项目,培养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22.推进区域教育协同创新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总体规划部署,及时完善并发布我省“十四五”教育规划。推动**地区**经济圈教育协同发展,支持宜宾教育副中心、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区建设。编制实施《**省“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建立教育规划实施工作台账,定期跟踪调度,推动规划落实。积极稳妥推进高校异地校区规范工作。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

五、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3.深入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攻坚行动,制定《**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省督学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市县出台改革措施。做好接受国家对省政府、省对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持续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启动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制定全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规划并开展试点评估。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省级评估,制定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并开展试点,持续做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围绕“双规范双减”、教育投入、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五项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督导力度。持续做好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及本硕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试验区和试点高校建设,探索教育评价改革**模式。发布《**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24.稳妥有序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制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建立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改革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各方合力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办学标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命题能力建设,组建命题专家和学科秘书队伍,进一步夯实改革基础条件,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出台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加强特殊类型招生管理,推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做好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改革。

25.推进教育信息化。围绕智慧社会和数字**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加快推进教育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统筹建设省教育大数据平台,推动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应用,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加强数字资源建设与应用,开展“课堂教学大比武”等活动,以微课和专题资源为重点,丰富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数字资源有效供给。推进“**云教”高质量发展,开展云教中小学在线课后服务,常态化开展网络教研,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应用,加快“智慧教育示范区”“智慧教育学校”“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实践探索,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围绕思政教育、高考改革、教学评价、终身学习、“双规范双减”、乡村振兴等工作,发挥好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助力作用。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确保教育系统网络安全。

26.推进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推进“一带一路”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等开展对外交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鼓励高校围绕我省发展急需领域新增一批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做强“留学**”品牌,发挥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引领作用,提高国际学生培养质量。贯彻实施《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用好外籍教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参与“鲁班工坊”建设,助力我省优势产业企业走出去。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对外宣传力度。深化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开展好青少年活动。

27.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开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省职业教育条例》《**省学前教育条例》立法调研。编制《教育行政执法导引(**版)》。印发实施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举办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一网通办”。开展新一轮高校章程核准,优化高校人事管理,推动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持续开展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加大教育乱收费行为查处通报惩处力度,营造良好教育环境。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设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

2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落实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制订**省高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组织第38个教师节庆祝活动,选树宣传教师典型。制订**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持续做好师德教育。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指导严肃查处师德师风案件。

29.加强教师培养和精准培训。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培育国家师范教育基地、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验区。做好2022年教师培训工作。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教师培训,提升教师培训效能。统筹实施优师计划、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师定向培养力度,持续做好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支持高等师范院校与农村学校建立乡村教师学习、研究和发展共同体。

30.做优教师管理服务。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动实施义务教育学区制治理。结合基础教育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工作,做好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持续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推进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安身安心工程。提升教师信息素养,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数字资源平台,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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