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讲课稿+PPT(全文)

时间:2022-05-24 13:10: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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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讲课稿

同志们:

根据培训班安排,今天与大家共同学习如何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发展教育和管理的现实意义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农村党员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中坚力量,是实现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主力军。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建设成效好坏始终影响着我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到党在农民心中的形象,影响到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因此,发展好、教育好和管理好农村党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实现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目标任务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要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战略目标,重点在农村,关键在于党,在于把我们的党建设好。而把党建设好,就必须要紧紧抓住农村党员队伍发展和教育管理这个基础环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二是解决当前农村党员队伍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需要。近年来,从总体上看,全市农村党组织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加强了党员队伍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仍存在下列问题:有的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
党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党员管理教育方式和手段比较单一,流动党员管理机制还不健全;
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不强,甚至思想蜕变、腐化堕落,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农村党员队伍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本身确实需要加强和改进。

三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建工作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基本要求。新的历史时期,农村的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发生了较大变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不与时俱进,而是简单、机械地按部就班,年复一年沿袭过去的工作方法和模式,党员队伍就会显得老态龙钟、丧失活力。可以说,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是党的所有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实际上就是党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过程。这方面工作做好了,就能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二、发展党员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落实从严治党方针和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需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不断涌现出来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献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实绩的先进分子,是党组织接收新党员的源泉。党组织只有经常不断地对这些先进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在他们提出入党要求并且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才能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担负起新的历史使命。

2014年6月11日,《人民日报》第6版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员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为做好新时代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提供了重要的遵循。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总要求和方针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总要求、方针和原则,概括起来就是贯彻“五个基本”,遵循“十六字总要求”,落实“三个坚持”,做到“一个禁止”、“一个反对”。

一是发展党员的指导思想就是坚持贯彻“五个基本”。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要将其作为衡量一个人政治上是否成熟、能否加入党组织的第一标准。考察发展对象政治上是否合格,关键看他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发展党员应遵循“十六字总要求”。即遵循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十六字总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控制总量为重点,优化结构为关键,提高质量为核心,发挥作用为目的,要准确理解,全面把握。

1.控制总量——科学规划重均衡发展。一个政党不是人越多越好,搞“全民党”是行不通的,贵在于精。然而,在党员发展和管理过程中,有的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的质量不高,重“数量”上的壮观,轻“质量”上的提升,甚至把动机不纯、心怀不轨的“伪党员”拉进党员队伍,不仅严重危害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更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面对新形式新任务,科学规划党员发展数量是发展党员工作一项紧迫任务,既要有科学预测的宏观控制,又要有结构合理的微观调整,努力完善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党员队伍。

2.优化结构——确定导向多渠道选苗。通过大范围寻找、多渠道发现、宽领域举荐,把各领域有向党组织靠拢意愿的优秀分子,及时纳入视野进行培养。注意考虑吸收的新党员的年龄、文化、性别、分布以及民族和职业构成等情况,努力解决农村党员年龄老化、党组织班子后继乏人问题,着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吸引进党组织,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让党员在构成上丰富多彩,形成相互牵制、相互鼓励、相互监督、共同发展的有利局面。只有优化党员结构,不断注入新的血液,才能使党员队伍充满活力,而不是一潭死水。

3.提高质量——转变观念高标准培养。加入党组织是一个人政治生命的起点。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到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从确定发展对象,到对发展对象的严格审查,从预备党员的接收,到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党组织在每一个环节上都要严格要求、严格把关。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细则,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违规违纪的党组织及其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只有层层严格把关,人人负起责任,才能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才能从源头上保障和提高党员质量,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4.发挥作用——坚定信念添队伍活力。在党员队伍建设过程中,党组织要以发挥作用为根本目的,引导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使广大党员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在“急、难、险、重”中心工作中锤炼优秀品格、提高服务意识、激发工作活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落实“三个坚持”方针。即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1.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重点把握三个方面:突出政治上的严肃性。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政治合格。突出素质上的全面性。历史地、全面地、辩证地看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综合素质、一贯表现,防止降低标准和曲解标准。突出标准上的严肃性。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人政治上的郑重抉择。必须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拉”人入党。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必须理解把握“政治标准”的基本内涵,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信仰坚定。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仰,矢志不渝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对党忠诚。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民服务。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④严守纪律。自觉遵守党章,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

2.要慎重发展。就是坚持好“三个必须”: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尤其要严格政治标准、严格政审;
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必须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入党程序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各项要求,既不突击发展,也不停止发展。要均衡发展。就是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做到有控、有保、有减、有增,使发展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
坚持优化党员队伍结构,重视从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中发展党员,从“双带”能力强的经济能人中发展党员,从优秀青年和退伍军人中发展党员,统筹做好其他领域和群体发展党员工作,同时重视在妇女中发展党员;
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简单地分指标、卡比例。

3.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生;
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就不可能按照党章的要求,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

只有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才能真正体现党员的意志,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逐个履行入党手续,不能成批发展。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受新党员时,应该逐个讨论,逐个表决,使每位党员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发扬党内民主。

四是发展党员要做到“一个禁止”和“一个反对”。

“一个禁止”,是指禁止突击发展党员。突击发展党员,是指不坚持党员标准,违反党章规定,不履行严格的入党手续,不经过认真的培养考察,草率从事,在短时间内大批发展党员,或是出于某种目的,急于发展不够党员条件的人入党。出现这种现象属于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重大事故,对党的建设非常有害,所以这里使用了“禁止”一词,必须禁止突击发展党员。

“一个反对”,是指反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关门主义。是指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种偏向,即忽视或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党员条件的同志入党。“关门主义”在党的组织发展史上曾经出现过,并产生了不好的影响。“关门主义”同建设一个具有广大群众性的、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政党的要求,是不相符合的。克服“关门主义”,要做到发展党员时,既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要把符合党员条件愿意入党的人,拒于党外。

(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

按照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履行程序,接收新党员程序分5大环节25个程序。

第一环节:提出入党申请

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

第一,申请人必须满足申请入党的条件。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具备5个基本条件:

一是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这是对党员的起码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这里要正确处理好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问题。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细则》发布之后、未满l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对《细则》公布之后、未满l8岁发展入党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
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
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
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门报省委组织部部门批准。对党的历史上特别是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由于历史原因或特殊情况,未满l8岁加入党组织的,不能否认其党员身份,其入党时间的认定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

二是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承认”不仅是口头上的拥护和接受,更重要的是实现党的纲领、执行党的章程的行动,立志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三是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只有全体党员都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积极工作,才能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党才有战斗力。

四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党的决议代表全党的意志,必须贯彻执行。如果每个党员可以自行其是,党的团结统一就会受到破坏,党就没有战斗力。

五是必须按期缴纳党费。这是每个党员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有组织观念的一种表现。

第二,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首先,端正入党动机

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首先要端正入党动机。入党动机就是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只有为了献身共产主义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要求入党,才是唯一正确的入党动机。端正入党动机,不是入党前一时的问题,而是一辈子的事情。不论组织上是否入了党,都应该做到首先在思想上真正入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其次,认真撰写入党申请

申请入党的人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这是加入党组织的必要手续。入党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自己的政治信念和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以及今后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另外,为了使党组织能尽快地全面了解自己,申请人也可以将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受过的奖励和处分情况写在入党申请书上,或者单独写成材料交给党组织。写入党申请书时应注意的下列问题:要联系实际谈自己对党的认识,向党组织交心,切忌只抄书抄报抄网页,不谈真实思想。不能动员党外群众写入党申请书。工作变动后,原单位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他的入党申请书,连同其他有关材料一并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一般不需要本人在写入党申请书。如因某种原因,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未收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及有关材料,申请人可以向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重新递交入党志愿书。④入党申请书一般应本人执笔,如因文化程度低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书写的,可由本人口述,请别人代写,但要说明不能亲自书写的原因,经申请人署名盖章或按手印后交给党组织。

再次,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人向以下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书。

一是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二是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三是入党申请人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四是流动党员提出入党申请时,应当按次序向上述党组织提出。也可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一般情况下,接受入党申请的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及时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同时,审查入党申请书并妥善保存。

第二环节:培养积极分子

3.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委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研究确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能否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委或是党支部的个别负责人指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

4.报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当党委备案意见与党支部决议不一致时,党委应先同党支部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党委作出决定后,党支部必须坚决执行党委决定,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委的备案意见。

由于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党组织对其培养教育的考察需要一定时间,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能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5.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一般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注意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有4项主要任务:一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是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是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是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上报上级党委备案。党委在每年底,随党内统计年报将本年度所有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输入信息库,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培养档案,把入党申请书、考察登记表、民主推荐票等相关资料一并存入其中。

6.加强培养和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1)培养教育。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党支部一般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以写实性考察鉴定为主,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写实时,培养联系人要实事求是记载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要及时、具体反映出被培养人的特点,切忌空话、套话和泛泛评语,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给其明确努力方向。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主要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规模、结构、分布、质量等,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3)接续培养办法。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环节:确定发展对象

7.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一年以上后,支委会讨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1)发展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这是根据多年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和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一般规律提出来的,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入党积极分子因个别特殊情况,对个人表现突出、确定具备党员条件的,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按程序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虽培养教育和考察时间不足一年,也可列为发展对象,但要从严掌握。

完成规定内容的培训教育。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

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2)确定发展对象程序

确定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听取党小组意见。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召开会议,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征求意见。党支部可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了解、民意测验等方式,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这里,个别谈话事先要做好准备,讲究谈话的方式和艺术。座谈了解,首先,要选好参加会议人员,其次,会前要让与会人员主要想取什么意见,会上一定要做好引导。民意测验时设定的项目力求具体,不能含糊,避免似是而非。最终结果要注意保密,不要扩散。

支委会讨论确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将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8.报上级党委备案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确定新的社会阶层(如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时,党支部报上级党委备案后,还要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备案时,上级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认真审查,研究提出备案意见。审查时,主要看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备。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间不满一年的,一般不能列为发展对象。党委的备案意见一般应书面通知党支部。需要注意的是,发展对象人选只有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党委的备案意见与党支部意见不一致时,党支部必须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委的备案意见。

9.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确定入党介绍人。党章规定“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不能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规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同时规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5项主要任务,一是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是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是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是向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是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10.党支部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及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内容有: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态度;
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有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是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是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规定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1.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

短期集中培训是对发展对象进行的短时间内有系统要求的集中培训。除个别特殊情况外,没经过培训的,或虽经过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培训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短期集中培训应做好以下事项:一是党组织首先摸清培训对象的情况。以使培训更有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二是确定培训内容。组织发展对象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文件和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等。培训时间,将原来规定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改为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三是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根据文化水平的高低,可采取自学和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或集中授课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
需要强调的是短期的培训一定要把发展对象集中起来学习,不能用分散的自学代替集中培训。四是注意培训效果。培训结束时,要求培训对象联系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同时,可组织必要的考试或考核,检查培训对象的学习效果。对参加短期集中培训考核合格但一年之内被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党组织吸收其入党前,应组织他们重新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并考核。

这里区别一组概念:

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对于入党的同志来说,这三者是其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
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党的人培养成熟程度的标志。

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应书面申请),均称作“入党申请人”。

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要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对他们一般应指定培养联系人,并有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上报党委备案后,对其中准备近期发展的,列为“发展对象”。

第四环节:接受预备党员

12.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表现,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
④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情况和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情况;
⑤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情况。

13.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上级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详细审阅,必要时,还应查阅本人的档案资料。根据发展对象实际情况,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一般应在一个月以内研究提出预审意见,并及时书面通知党支部。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在预备党员接收环节,在时间节点上,只有预审合格,才可以向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在审查内容上要注意:一是要审查发展对象的条件,二是要审查培养教育情况。在审查方式上,要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14.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由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

填写入党志愿书为党组织接受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时必须履行的手续。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实事求是,按照表中所列项目准确填写。

这里我只强调3点:一是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严肃、认真、忠诚。填写前,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应将表内项目向申请人解释清楚。二是填写入党志愿书须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字迹要清晰、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表内栏目没有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三是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后,应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存入本人档案,没有档案的,由基层党委保存。

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党员大会(发展对象汇报、介绍人介绍情况,支委会报告审查情况,与会党员进行讨论,无记名票决),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写入《入党志愿书》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①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②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③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⑤发展对象对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⑥与会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被介绍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这里有两个关键问题我再强调一下:一是人数的问题,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二是票决的问题,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统一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接受预备党员决议的主要内容: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优缺点);
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
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
通过决议决议的日期;
④党支部书记签名等。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写入《中共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16.党委审查发展党员材料,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对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的《中共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如发现报送的材料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应抓紧了解清楚或是让党支部补报。

同时,指派党委委员或是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党支部一般不派人参加。主要了解发展对象的以下情况:一是对党的认识;
二是入党动机;
三是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情况;
四是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
五是目前的主要优缺点;
六是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

17.召开党委会审批(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审批预备党员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问题。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这里注意,审批预备党员不能用党委成员传阅的办法代替集体讨论,不能以有关人员联席会的方式进行,党委书记不能代表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在预备党员的审批环节,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党支部接到党委对党支部报批预备党员的批复后,应做好一下工作:

(1)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进行谈话,要教育其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未批准入党的同志,应向其说明原因,肯定其优点,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鼓励其克服缺点,继续进步,接受组织教育,争取早日入党。

(2)党支部应及时将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3)将被批准接受的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小组过组织生活。

(4)要求入党介绍人继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18.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预备党员要及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使预备党员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更好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克服缺点,锤炼党性,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0.党委或党支部组织入党宣誓仪式(党支部举行宣誓仪式,党委应派人参加)

(1)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举行。党小组一般不能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2)宣誓必须在预备期内进行,而且要在上级党委批准接收其为正式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不能放在转为正式党员后进行。

(3)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不同时间入党的预备党员一般不宜集中到一起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第五环节:预备党员转正

21.党支部继续加强教育和考察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间内,预备党员应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教育和考察,争取按期转正。

(1)预备党员的教育。党组织应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工作。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给预备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有意识地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并要求他们经常向组织汇报。④要求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督促和教育预备党员按照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这里注意,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2)预备党员的考察。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

22.预备期满后,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支委会进行审查

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特殊情况下,应当在其预备期满后一个月之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凡是自己能写的,应该自己动手写;
自己确实不能写的,可以口述,请人代写,但要有本人签名或是盖章。转正申请要实事求是,不能为了按期转正而文过饰非,掩盖缺点和不足。

23.召开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党员大会,形成支部决议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主要程序:预备党员本人向大会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取得的进步和成绩,主要优缺点。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意见。④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这里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如果在赞成人数正好为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一般可按下述情况处理:如果因党员对申请转正人的某些问题不清楚而出现意见不一致,支部委员会应介绍有关情况或加以说明,然后再进行表决;
如果预备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党员对其能否转正的意见有分歧,可以做出延长预备期的决议;
如果支部党员大会上提出新的问题,一时难以弄清,可暂时休会,待查清后,在下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重新表决。⑤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意见或是表决结果表明态度。⑥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等。

这里对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情形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情形做一说明:

一是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情形:①入党时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在预备期进步不大,但本人愿意继续锻炼提高,经过培养教育,可能较快达到党员标准的;
②预备期间,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缺点毛病,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但经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
③预备期间犯了一般性错误,虽有检查认识,但需要继续教育和考察的;
④入党后虽然一般表现尚好,但政治素质较差,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教育和考察的。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不能按期转正,需要延长时间继续进行考察教育。延长预备时间不能少于半年、长于一年。党支部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时,如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其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应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之日算起。

二是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情形:预备党员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作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①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产生怀疑,不能认真贯彻落实的;
②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不执行党的决议,情节严重;
③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管制、拘役的;
④在预备期间,不履行党员义务,或思想落后、觉悟很低,经党组织教育帮助,没有继续进步要求的;
⑤入党后,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严重的缺点,或犯有一般错误,经党组织批评指出后,决绝检查改正的;
⑥在预备期间,犯有严重错误,或发现本人隐瞒了入党前的严重错误的;
⑦延长一次预备期后,仍无明显进步的;
⑧因共产主义信念动摇、不愿接受党纪约束等原因而提出退党、放弃转正的;
⑨由于其他原因,党组织认为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这里注意,一是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党的纪律处分,预备党员被取消资格,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鼓励其继续努力,当具备党员条件时,在重新入党。二是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一般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三是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基层党组织应将有关情况在其入党志愿书中填写清楚,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人事档案的,由所在党委或是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24.报上级党委审批

上级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时应注意以下4点:(1)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审批对象进行严格审查。(2)要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党委超过规定期限未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决议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对于因党委工作上的原因,拖延了审批时间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预备党员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查清而拖延审批时间的,要抓紧查清问题,在办理审批手续。(3)审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一次党委会上如果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时,应当逐个审批。(4)审批意见要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清楚党龄的起算时间,同时通知党支部。

这里区分一组概念:党籍与党龄的区别。

党籍。就是党员的资格,一个人被批准入了党,就有了党籍。也就是说,经上级党委批准后,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他就取得了党籍。党籍是党员的政治生命,党员应十分珍惜。党组织在处理有关党员的党籍问题时,应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党龄。党员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后经过的年数,即成为正式党员以后的时间。按照党章规定:“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被延长预备期者,其党龄从延长预备期满后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延长期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25.材料存档(《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

预备党员转正后,有人事档案的,党支部应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其他入党材料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预备党员转正后,无人事档案的,应建立党员档案,将所有入党有关材料存入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是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发现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是填写混乱的,应及时与预备党员原单位党组织或是上级党组织联系,辨明真伪,弄清原因。确属于失误的,补办手续和材料;
无法补办在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和原因。确属弄虚造假、伪造手续进入党内的,应严肃查处造假者和有关责任人。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不慎遗失,有关党组织应负责及时查找,查无下落,可让预备党员补填,党组织要在其补填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上注明情况和原因,不影响其按期办理转正手续。

三、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对于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就此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当前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建党97年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当前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从严管党治党提出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重视不够。一些基层党组织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力;
有些基层党组织片面强调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忙,疏于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一些党务干部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热情不高。分管业务量大,无时间、无精力去抓党支部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二是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一些党员,不愿走在群众的前面,随大流;
一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怕得罪人,难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党员党性观念淡薄。有的党员消极落后,不愿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有些“党员不像党员”,甚至与党组织讨价还价。四是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少数党员信仰动摇,对党的教育有抵触情绪,思想庸俗化,混淆了党员和一般群众的区别,党员的先进性无从谈起。五是宗旨意识弱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党员的党性意识淡漠。他们不能很好地践行党的宗旨,嘴上经常说为人民服务,实际上却不愿为人民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利用共产党员的身份谋私利,捞好处。六是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内容、方式单一,创新不多。党组织活动多数是学习文件,读读报纸,一人念、大家听,一人写、大家抄,形式单一、枯燥,仅是简单政治说教,政治学习替代党日活动。

(二)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党员队伍出入不畅、管理不严,造成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难以提高。在“入”的方面,一些基层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片面追求数量,忽视了发展党员的质量。在“出”的方面,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基本流于形式。许多党组织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怕得罪人,不敢进行评议,即使评议出来,对那些“三不”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和其他不合格党员处理也软弱无力。

2.党员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不完善。管理关系脱节,党委与各党支部责权不挂钩,号召力不强,工作难开展。党支部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受到漠视、忽视、轻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普遍存在。监督职能缺乏,教育管理考评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缺少应有的抓手。党务工作“孤掌难鸣”,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党务干部的“个人工作”,甚至成为一个单位的“附带工作”。

3.党员教育形式单一化,造成党教工作效果削弱。一是组织生活单一化。“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等往往是走形式,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二是教育模式的单一化。仍然是满足于“嘴上讲、耳朵听”,一些党员产生了“厌、淡”的情绪,结果是“左耳进、右耳出”。一些地方党员教育没有考虑不同党员的年龄、文化、自身实际等,教育缺乏针对性,教学方式较单一,内容不够实,党员思想融入度不够高,达不到入脑入心的学习效果。

4.党员缺乏有效监督。造成一些党员放任自流,甚至出现违法乱纪行为。对党员的监督一般只停留在面上的警示上。党员监督的社会体系也不完善,民主监督气氛不浓。许多人还存在不敢监督的问题。

5.缺乏有力的宣传,在舆论导向上出现了偏差。常常在强调“能人”作用的同时,忽视党支部和群众的力量。。在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和树立致富典型时往往偏重宣传物质富裕,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较少,少数人靠钻政策空子富了起来,不仅没有得到谴责和制止,反而受到一些人的褒扬和仿效,造成有的党员讲关系,不讲原则,好大喜功,不惜挥霍公款,导致集体财产大量流失。在某些错误导向影响下,部分党员的认识出现了偏差,甚至有的党员做违纪违法的事。

(三)针对上述问题和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促进党员发展规范化。严格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全面推行“两推两备案三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5大环节25个程序发展党员,加强总量调控,提高党员质量,严格标准程序,加强检查考核,从严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农民工群体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结构。每村每年至少培养2—3名入党积极分子,每村每两年至少从90后青年农民中发展1名党员,切实解决一些村多年不发展党员和党员年龄老化的问题。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对新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谁介绍谁考察,谁审批谁负责”。通过创新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实现由追求数量规模向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转变。

2.促进党员教育实效化。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要求,围绕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党员教育培训方式。建立党的“一把手”抓党员教育工作的机制。把“一把手”抓党员教育工作列入领导责任制考评的目标之一。大到党委,小到党的小组,必须切实负起党教工作主抓责任。创新党员教育方式方法。变静态教育为动态教育,变灌输式的教育为形象教育,变单一的理论教育为整体素质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党员喜闻乐见的、丰富多样的教育方式方法,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调动党员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定期上好党课。倡导党员领导干部示范讲党课,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驻村第一书记、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党员致富带头人要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讲党课。要认真制订、严格规范党课教育秩序和内容,区分不同对象,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党员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党员自身的素质,保证农村党员听得懂、有感悟、用得上。④围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党的各种活动。突出的教育的时代性,结合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加强针对性,对于广大党员关注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要敢于触及,善于引导,从理论联系实际上给予解答,帮助他们澄清思想,提高认识。号召农村党员干部要向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习,向先进基层党组织借鉴党的建设经验,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为镜,以先进人物为旗帜,严格要求自己,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小康和谐文明生态平凉贡献出自己的力量。⑤搞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加大远程教育资源开发,根据地方的实际需求,规划、整合和开发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教材”。组织力量确定专题制作高质量、实用性强的党员教育专题片,开展全市党员教育专题片评比观摩和优秀专题片展播。不断满足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学习需求。

3.促进党员管理网格化。创新党员管理手段,探索推行农村党员网格化管理,全面采集建立党员资料信息库,确定专人及时维护更新,初步形成“网格化定位、组团式服务、信息化管理”的目标。一是落实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使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群众的监督。全面推行“星级党员”创评、农村党员“三卡”管理等有效做法,组织实施“十大最美党员”评选和典型宣传推广活动。二是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失联党员。集中开展基层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合理调整党组织设置,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解决“小马拉大车”和党员“挂空”和管理不顺等问题。三是下功夫破解农村流动党员管理难题。城市化发展,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党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因此必须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推行“互联网+”模式,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流动党员联系网络平台,定期了解党员动态。

4.促进党内生活经常化。一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日常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抓在平常、融入经常。二是坚持将每月确定一日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组织开展党员目标管理、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户、“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先锋岗活动、党员主体实践活动等党内组织生活和各类党组织活动。三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四是坚持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是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要坚持党性原则,不回避矛盾,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切实解决问题。要对党员进行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的教育,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
要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五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在基层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和平等对待的原则;
民主评议的时间一般相对集中。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优秀共产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
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
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理。六是坚持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这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的一种方法,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也是我们党内生活一个优良的传统。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可以通过党的组织生活会进行,也可以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来进行。七是处置不合格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要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对那些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念发生变化,已经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采取措施进行组织处理,以保证党员队伍纯洁性。

同志们,新时代下加强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积极去完善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方式方法,加强研究,共同探索,这样才能使我们在党的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今天的培训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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